阮先生2017年2月份为爱妻林女士购买了定期防癌疾病保险,年交保费971元。值得一提的是,林女士2020年因病住院,保险公司共理赔林女士6次,累计赔付了近9万元的理赔金!感兴趣的朋友,不妨和小沃一起来了解一下。
2020年2月初,林女士因身体不舒服前往医院治疗,不幸被诊断为乳腺癌。当时正值疫情肆虐,经济压力本就紧张,疾病的降临无疑是雪上加霜。
保单服务人员了解情况后积极联系林女士,协助她收集理赔资料,在疫情期间利用移动理赔通道进行理赔申请。通过移动理赔通道,2020年2月17日林女士收到了理赔的癌症确诊金5万元,这极大缓解了林女士的治疗压力。
在治疗的过程中,林女士还先后申请了癌症手术费、住院医疗费、癌症化疗费、住院补贴等理赔服务。
2020年期间,保险公司共理赔林女士6次,合计支付理赔金88600元,豁免保费16507元。同时,此份保单继续有效,在后续的治疗中林女士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继续申请理赔!另外,林女士在收到理赔款后,不仅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十分满意,还对保险产品表示了高度的认同,并向保险公司赠送锦旗以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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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赔付的重疾险,通常有两种:
重疾分组理赔
这种产品比较常见。比如合同中约定保障100种重疾,有的产品分为3组,有的产品分为5组。每组重疾,只理赔一次,理赔后这组里面包含的重疾病种都失效了。如果下次得了重疾,要是属于其他组的重疾才可以理赔第2次。且两次重疾确诊有时间限制,有的产品是两次重疾要间隔180天,有的是要间隔365天。
不分组只设置理赔间隔
比如保100种重疾不分组,但两次或三次确诊重疾的时间有限制,通常是间隔365天。甚至,有的产品重疾理赔2次,另外强制附加消费型的防癌险,整体达到3次重疾理赔的效果。
总体来讲,费率越低的产品2次理赔条件越苛刻。
多次赔付的优势
已经理赔过重疾险的消费者,无法再次投保重疾险了。
在保险行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中,绝大多数种类都会对生存率产生影响。
此外,即使是甲状腺乳头状癌之类存活率极高的重大疾病种类,一旦有病史记录,保险公司也会选择拒保。
这样的情况直接导致成功战胜重大疾病的消费者失去后续的保障。
因此,一个可以反复发生理赔的重大疾病保险可以避免一次理赔后终生失保的尴尬。
单次赔付的优势
相比于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单次赔付的险种必然拥有更高的费率优势。
在此,我们首先要提示消费者,多次重疾赔付的概率小于轻症后赔付重疾的发生率。也就是说,如果仅考虑发生率,选择多次重疾赔付的险种没有选择轻症保额更高的险种保障实惠。
而且,根据保险市场理赔规律,经常体检、关注身体状况的消费者轻症理赔概率明显升高,重疾理赔风险相对降低。不经常体检、对身体健康管理不到位的消费者轻症理赔概率较低,直接重疾的风险较高。
也就是说,对于有健康管理意识的消费者来说,同样的费率下,首选重疾保额+轻症保额才能更好地提供保障。
对于没有健康管理习惯的消费者来说,首选重疾保额,一次性给付足额,首次重疾保额满意后可再补充反复理赔的重疾险为二次重疾的可能性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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